商标使用指南

有且仅有经过索乐图国际公司书面授权的公司或个人,可以使用下列商标(”索乐图标识”),并须遵循下列规定:

  • 正确使用标识:
    第一次出现或者每次重要的运用,都必须正确完整使用,在相同的正文的使用中可以缩略使用。在索乐图标识的右上角,品牌标记须要以上标的形式出现,例如: 索乐图®  注意:当不能以上面的形式出现,请以(R) 或者 (TM)替代,例如 索乐图(TM)

  • 突出索乐图标识:
    使用突出索乐图标识时。

  • 企业品牌与产品品牌的使用:
    索乐图®品牌必须在索乐图产品品牌前使用,产品品牌跟在后面。例如索乐图®明亮® 系列日光照明系统。

  • 索乐图标识是一个形容词,不是名词或者动词:
    索乐图是一个形容词,需要与它修饰词一起使用。

  “管道式日光照明装置”或者其他相近的产品词汇应当跟在索乐图标识的后面。
错误
索乐图® 利于环境
正确
索光图®日光照明系统有利于环境
 
 
 
索乐图标识不能用作名词。例如:
错误
什么是索乐图®?
错误
今天订购索乐图®。
正确
今天订购索乐图®日光照明装置。
 
 
 
索乐图标识不能作为动词。例如:
错误
索乐图®我的家。
正确
在家安装索乐图®日光照明装置。
 
 

 

  • 正确使用标识所有权:
    在使用索乐图标识时,标识所有权应当至少出现一次。例如”索乐图与太阳图案是索乐图国际公司的注册商标”

 

返回商标

 

 

苏州中节能索乐图日光科技有限公司
苏州工业园区东长路18号1栋 | 邮编215126 | 0512-62738300 手机:15851432777

 

© 苏州中节能索乐图日光科技有限公司2009版权所有

Site Map 网站地图